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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封、登记信件


  信件的拆阅和登记

  1、启封:办信人员收到信件要当日拆封;拆封时, 要保持信封、邮票的完整;然后将信封、信体整齐地装订在一起,并在信体右上方加盖收信印章,注明收信日期。


  2、阅信:对已经启封的信件,要认真、详细地阅读,根据来信的内容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,并作记录。


  3、登记:对已有处理意见的来信逐件进行登记, 按《人民来信登记簿》或微机程序中的项目填写采信编号、收信日期、交办人、写信人姓名、单位或地址、来信摘要、转办单位等项目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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